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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翠屏区商务局、各县经商局,有关企业:

“第十九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简称哈洽会)将于2008615—19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为帮助企业开拓东北亚市场,拟组织我市名优食品、工艺品、土特产品、轻工纺织产品、机电产品等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本届哈洽会以推动中外经贸科技合作为主旨,以促进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为重点,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将邀请实力雄厚、行业领先的中外企业、跨国公司、采购商参展参会。

二、展馆划分

这次展会设立了高新技术馆、投资与合作项目馆、金融产业馆、绿色特色食品馆、建材与家居馆、轻工工艺馆、纺织服装馆、文化产业馆、机电馆,室内外展览总面积7.6万平方米,2000个国际标准展位,并将邀请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多名境外客商,以及40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与知名跨国公司参展参会。

三、展位费用

(一)室内国际标准展位:展期6000/9(3m×3m),展位设施包括三面展墙、一张洽谈桌、三把椅子、地毯、两只射灯、一个220v/3A电源插座、纸篓及大会统一制作的中英文企业名称楣板

(二)室内光地:展期620/,最低起租面积不少于36并按9递增,不含任何展览设施。

(三)机电馆(展览篷房)标准展位:展期4000/9(3m×3m),展位设施包括三面展墙、一张洽谈桌、三把椅子,大会统一制作的中英文企业名称楣板。展品吊装免费,设备演示用电缆自备,电费另付。

(四)室外展场:展期120/,不含任何展览设施及供电,起租面积不低于25(主要展示大中型设备、车辆、工程机械及农林机械等)。展位价格实行优地优价,主展馆每一标准展位3m×3m,展位费5000元。

展位费请于525日前汇至:

  名: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

开户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和平支行

  号:231000621010149098096

  四、申报要求

请各区(县)商务(经商)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意参展的单位和企业请于430日前填好《2008年哈洽会参展申请表》(附件)并传真至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人:刘煜

  话:0831-8225066     传真:0831-8229598

E-mailswwmk@yibi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哈洽会参展申请表》

 

 

                             OO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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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4-16 15:24:00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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