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宜宾市中心支局等七部门联合年检办公会研究决定,为了做好2008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时间。
二、年检形式、范围
(一)年检形式:外商投资企业分别登录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网站(http://www.lhnj.gov.cn和http://www.scaic.gov.cn),在网上填写并上报材料,由联合年检各部门分别进行审核,再统一研究审定。
(二)年检范围:凡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的注册地为宜宾市范围内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本年度的网上联合年检。
三、年检主要内容
年检的主要内容为2007年度企业基本情况、出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分支机构情况、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其他情况、外汇收支情况、资产、负债、利润等财政指标。
四、年检具体工作安排
(一)4月16日(星期三):召开由各外商投资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年检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年检的有关事宜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市商务局和工商局向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网上年检系统登录验证码。
(二)4月17日(星期四)——25日(星期五):各外商投资企业在各自电脑用户端登录网站,填写相关资料及报表,并在网上提交审核。同时,将各部门所需的书面资料(见附件,年检报告书除外)统一报送市商务局。
(三)4月28日(星期一)——5月9日(星期五):年检各部门对企业上传资料进行初审,并将需修改、补充资料的信息反馈企业,各企业根据反馈信息重新修改、录入,再次上报;
(四)5月12日(星期一)——5月16日(星期五):年检各部门对企业上传资料进行二次审查;
(五)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年检各部门联合办公会”,研究参检企业参检情况,各部门提出对各企业的初步年检意见;
(六)5月21日(星期三)——5月30日(星期五):根据20日会议决议,通知问题企业完善手续、重新上报资料。相关企业按年检要求完善资料、手续;
(七)6月3日(星期二):召开“年检各部门联合办公会”,研究企业参检情况,确定参检企业的最终年检结果,并在《年检机关审查表》及相关证书上盖章或签字;
(八)6月4日(星期三):年检各部门根据6月3日会议决议,分别在年检系统中录入最终年检结果;
(九)6月5日(星期四)——6月13日(星期五):企业打印年检报告书并加盖企业公章,送市商务局;
(十)6月16日(星期一)——6月24日(星期二):召开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会,汇总年检资料,报省商务厅和联合年检各部门。
(十一)6月25日(星期三)——6月27日(星期五):通知企业领取经过年检的资料和证照。
五、联合年检标准
年检不合格企业是指: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无经营地址;投资者在规定期内没有出资;连续半年以上没有经营活动。
六、联合年检办公室
联合年检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外资科。电话:8221068,传真:8215266;地址:宜宾市外南街63号进出口大厦5楼501室。
七、违反年检规定的处罚
(一)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对年检不合格企业,各部门按职能通知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商务部门将依法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登记主管机关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责令限期参加年检并接受处罚,对仍未按时参加年检的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商务部门对逾期不申报年检的企业,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直至依法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对联合年检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在企业通过年检后,仍应依据法律、法规单独或联合采取处罚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提交的书面资料
宜宾市商务局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国税局 宜宾市地税局
宜宾市工商局 宜宾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宜宾市中心支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