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上旬,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决定对中国产糯米粉(仅限品种号为F110102)实施甲胺磷50%强化监控检查。 2月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的通知说,必须对进口的中国的未通过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检查的米进行有关的检查。据了解,此次检疫所在对中国产加工米的监控检查中,再次发现有未通过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检查的米的混人,根据食品安全法,决定对中国产大米加强检查。3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决定对中国产未成熟的豌豆及其加工品实施Pacrobutrazole50%强化监控检查。据了解,一批产自中国的新鲜扁豆被东京市场卫生检查所检出多效唑超标。故对中国产未成熟的豌豆及其加工品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同日,日本厚生劳动省还决定对中国产绿茶实施三唑磷50%强化监控检查。 在此有关部门提醒我食品出口企业,自今年2月份以来,已先后有多个批次中国产品在出口日本时,被检出农残含量超标。为此,企业应切实把好源头,同时在出口前最好先进行自测自检,以避免出境后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