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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08年蚕茧收购工作简报(2008年第96期)

2008年我市蚕茧收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支持下,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和国际国内茧丝绸市场行情大幅下跌以及国内物价大幅通涨等多重困难,加强管理、积极引导,确保全市蚕茧收购管理规范、渠道统一、秩序良好、价格平稳,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行业平稳发展。

2008年全市发放蚕种32.9万张,比去年减发12.1%;收购蚕茧1060万公斤,比去年减收43万公斤,减幅为3.9%,蚕茧产量仍位居全省第二位。蚕农茧款收入1.66亿元,比上年减收2.6%。全市蚕茧收购量上万担的县有三个,分别是高县490万公斤、珙县330万公斤、兴文县70万公斤。全年蚕茧收购与上年相比珙县增产8.3%、屏山县增产2.7%,其余各区县均为不同程度减产。全市平均单产32公斤/张,比上年增加9.3%;蚕茧收购正茧均价16.4/公斤,比上年提高0.65元,综合均价15.99/公斤,比上年下降0.08元。正茧均价、综合均价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尤其是在正、晚秋两季,在江、浙等主产茧省蚕茧收购价跌破10/公斤的情况下,我市各茧丝绸企业顾全大局,从行业长远利益出发,仍坚持1415元的保护价收购蚕茧,千方百计保护蚕农利益,确保行业发展基础不受到大的影响。

2008年我市蚕茧收购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省、市有关蚕茧收购政策精神。为了做好我市蚕茧收购工作,市商务局加强领导,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我市蚕茧收购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市政府于430召开我市2008年蚕茧收购工作会,传达了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省商务厅等关于蚕茧收购的政策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在收购期间,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全市蚕茧收购协调小组分赴各区县蚕茧收购工作第一线进行了巡回检查,了解各基层茧站收购动态,及时对违纪违规事件进行查处,确保了国家、省、市蚕茧收购政策精神得到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较好地执行了“依质论价”的茧价政策。今年我市各区县茧丝绸企业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国际国内茧丝绸市场大幅下跌以及国内物价大幅通涨的多重因素影响,经营举步维艰,在蚕茧收购上严格执行了国家“依质论价”的茧价政策,没有抬级抬价或压级压价现象,并大幅度拉开了蚕农好茧、劣茧价差,极大地激发了蚕农科学养蚕,卖好茧热情,得到了各基层政府和广大蚕农的好评。

三、蚕茧收购秩序良好。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今年我市继续加大了对蚕茧收购工作专项整治力度,一方面由市商务局牵头协调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执法部门对茧贩子非法收购蚕茧行为予以联合打击,同时,在行业行政审批上严把行业准入关,各茧丝绸企业严格遵循蚕茧挂牌收购,杜绝无证经营,确保全市蚕茧收购渠道不乱;另一方面加强茧丝绸行业内部监管和协调,统一各边界站点的开秤时间、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确保不发生大的边界摩擦;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严格监督执行市蚕丝绸协会出台的《行业自律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保证金制度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行为,有力维护了宜宾良好的蚕茧收购秩序。

四、全额收购,不打“白条”。虽然今年全国茧丝绸市场价格处于下跌周期,各茧丝绸企业经营非常困难,但我市各蚕茧收购企业通过多方筹措资金近2亿元,全部收购了蚕农生产的蚕茧,没有出现一例蚕农倒茧或卖茧难现象,更没有向蚕农打一张“白条”,确保了蚕农利益的实现。

存在问题:1.由于受全球经济大环境影响,今年我市各茧丝绸企业为保护蚕桑资源而采取保护价收购蚕茧,使得企业面临巨大亏损。面对当前严峻的形势,茧丝绸龙头企业需要做出和适时反应和相应调整,否则,势必将影响到我市明年乃至今后整个茧丝绸产业的健康发展;2.在一些主产茧镇乡,部分茧贩子打着搞“蚕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旗号,变相从事经营鲜茧收购,扰乱了我市正常的蚕茧收购经营秩序,损害了合法企业正当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广大蚕农的长远利益;3.蚕农售统茧、毛足茧现象依然存在,收购中企业为此不得已执行“双扣”(扣下足、扣水份),从而影响到优茧优价、劣茧低价这一茧价政策的执行。

发布日期:2008-11-24 16:56:00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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