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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建设临时商业网点保障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

在线国际商报讯 610日前,商务主管部门将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安排下,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帐篷临时安置区设立1~3个过渡安置房商业网点,每个网点面积20㎡左右,以保证群众在迁入过渡安置区前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527,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紧急通知,部署地震重灾区临时商业网点建设工作,并作出上述规定。
  通知要求在地震灾区建设过渡安置房的过程中,应按每1000套过渡安置房配套设立一个商业网点,建筑面积50~60㎡。对于尚未建设的过渡安置区,建设主管部门应优先选址建设配套的商业网点;对于正在建设且部分建成的过渡安置区,当地政府应优先安排启用一个商业网点,以保障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安置区商业网点将由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使用,用于保障灾区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使用企业必须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并向参与抗震救灾包括建设系统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做好商业服务。
  目前,商务部已确定第一批15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分别对口帮扶四川15个重灾县,迅速恢复商业网点,做好受灾群众的食品、日用品等紧缺物资的供应工作。
  为帮助四川灾区尽快恢复商业流通,商务部将在近期向四川灾区提供500辆流动售货车。527,商务部在成都龙泉聚和农产品交易中心,将首批50辆灾区流动售货车移交给四川省商务厅,并由商务厅将车辆分发给承担在灾区恢复商业网点经营任务的15家商贸流通企业。

发布日期:2008-5-30 14:55:00  出处: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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