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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04届广交会摊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翠屏区商务局、各县经商局,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第10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将作重大调整,展期由一届两期调整为一届三期,时间为20081015116,每期展览时间由6天缩短为5天,撤换展时间为4天,每届共23天。

104届广交会分三期举办后,与第103届的举办模式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会期延长;三是三期全部集中在琶洲展馆举办;四是原来两期展出的大类商品及展区重新调整,原来第一期展出的纺织服装、医药保健类商品和第二期展出的箱包、办公文具、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食品、土特产品展区安排在第三期展出;五是进一步专业细分了展区,展区从原来的34个优化重组为50个。参展企业除继续执行出口额、进出口经营资格和会员资格审查外,增加了环保、知识产权和行业自律等要求,并加大了对展位倒卖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奖励举报制度(详见附件)。

由于四川遭受地震灾害的重大影响,为支持我省外贸企业灾后重建发展,商务部确定在广交会摊位安排上给予支持,原则上按104届广交会我省企业实际需求种类和数量分配,请翠屏区商务局、各县经商局务必抓住广交会改革扩容和商务部特别支持的契机,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请各拟参展企业通过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抓紧时间按需申报,并务必于78日前向市商务局递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可从市商务局宜宾商务www.ybcom.gov.cn下载)。

本届交易会对进口展区展位仍按委托代理招展和企业直接申请方式招展,企业可推荐或帮助外商申报展位,如需申报可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进口展区内下载申请表,按出口展区程序填好后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并于718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省商务厅将与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协)会签订广交会摊位分配确认协议,请各企业按需申报,申请一经确认分配即视为自用或按规定联营使用,不再进行调整,以确保申报真实性和使用的实效性。

联系人:外贸科  刘煜    电子邮件:swwmk@yibin.gov.cn

   话:8225066          真:8229598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展企业资质要求

     2、展位管理办法(处罚和奖励措施)

     3、展区名称及展品分类细目

     4、重点企业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申请表

     5、第104届广交会分配性摊位申请表

     6、第104届广交会招展性摊位申请表

     7、第104届广交会特装区展品分类表

     8、第104届广交会特装区申请表

 

 

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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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6-23 17:06:00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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