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商务局、各县经商局,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第10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将作重大调整,展期由一届两期调整为一届三期,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至11月6日,每期展览时间由6天缩短为5天,撤换展时间为4天,每届共23天。
第104届广交会分三期举办后,与第103届的举办模式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会期延长;三是三期全部集中在琶洲展馆举办;四是原来两期展出的大类商品及展区重新调整,原来第一期展出的纺织服装、医药保健类商品和第二期展出的箱包、办公文具、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食品、土特产品展区安排在第三期展出;五是进一步专业细分了展区,展区从原来的34个优化重组为50个。参展企业除继续执行出口额、进出口经营资格和会员资格审查外,增加了环保、知识产权和行业自律等要求,并加大了对展位倒卖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奖励举报制度(详见附件)。
由于四川遭受地震灾害的重大影响,为支持我省外贸企业灾后重建发展,商务部确定在广交会摊位安排上给予支持,原则上按104届广交会我省企业实际需求种类和数量分配,请翠屏区商务局、各县经商局务必抓住广交会改革扩容和商务部特别支持的契机,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请各拟参展企业通过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抓紧时间按需申报,并务必于7月8日前向市商务局递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可从市商务局“宜宾商务”网www.ybcom.gov.cn下载)。
本届交易会对进口展区展位仍按“委托代理招展和企业直接申请”方式招展,企业可推荐或帮助外商申报展位,如需申报可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进口展区”内下载申请表,按出口展区程序填好后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并于7月18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省商务厅将与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协)会签订广交会摊位分配确认协议,请各企业按需申报,申请一经确认分配即视为自用或按规定联营使用,不再进行调整,以确保申报真实性和使用的实效性。
联系人:外贸科 刘煜 电子邮件:swwmk@yibin.gov.cn
电 话:8225066 传 真:8229598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展企业资质要求
2、展位管理办法(处罚和奖励措施)
3、展区名称及展品分类细目
4、重点企业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申请表
5、第104届广交会分配性摊位申请表
6、第104届广交会招展性摊位申请表
7、第104届广交会特装区展品分类表
8、第104届广交会特装区申请表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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