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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17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翠屏区商务局、各县经商局,有关企业:

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第17届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将于200891—5日在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乌洽会1992年起每年定期举办的、中国一面向中西南亚市场举办的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

乌洽会与国内的其他展会相比显示出更强的贸易互补性。随着中哈石油管道全线运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建设、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口岸签证业务的开展及中巴早期收获计划的开始实施,乌洽会窗口与平台的作用日益突出。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中国香港地区等商务机构都对参加今年乌洽会给予积极回应,展位销售认购已达80%。目前周边国家经济快速发展,需求旺盛,我国制成品出口和资源进口均大幅增长,双向投资十分踊跃,国内外参展企业正是看到这些商机而积极参加乌洽会,最终形成了国外客商、内地客商、新疆本地客商各占三分之一的“三足鼎立”的局面。乌洽会是我国企业了解中西南亚国家、地区的窗口,是扩大向西开放,直接与中西南亚国家洽谈贸易、投资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桥梁。

为了帮助我市企业大力拓展中西亚和俄罗斯市场,促进我市对中西亚和俄罗斯市场的对外贸易,现将组织企业参加17乌洽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名称:17届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时间:200891—5

(三)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国际博览中心

二、展会简况

本届展会展出面积36000余平方米,设馆内标准展位1500个,主要包括各省市及新疆各地州的综合展区、中心品牌展区、建材家居展区、食品医保展区、机电五金化工展区、环保节能展区、纺织服装轻工展区、包装塑料机械设备展区、大型机械设备展场。

综合展区包括外国地区展区、中国省市展区、新疆地州市展区,主要展示外国参展企业产品、各省市投资环境及产品、新疆各地州投资政策及特色产品;

馆外设置食品包装、塑料加工机械展棚220个;大型机械设备展区5000平方米

预计到会洽谈客商5万人次以上,国内参展企业1000家以上。

三、展位价格及配制

(一)展位价格

标准展位:一层展位5200/个;二层展位4800/个;馆外展棚3000/个;室外净地260/平方米,馆内中心展区、前厅和角位、环岛展位优位优价,中心展区每个展位不超过12000元。

上网名录费每个展位400元。

(二)展位配制

标准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3*3)/个,含三面展板、一桌两椅、二支日光灯、一个电源插座、中英文企业楣板。

馆外展场净地面积按10平方米起租,不含任何配置。参展商自行承担特装展位所需的电费、展具费、安装费等费用。

四、有关要求

(一)参展资格

参展企业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展示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转售、倒卖展位。

(二)展位申报程序

参展企业请准确完整地填写《第十七届乌洽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签章后于728日前送至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人:刘煜        电子邮箱:swwmk@yibin.gov.cn

  话:8225066     传真:8229598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七届乌洽会参展申请表

 

                                           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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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6-30 10:07:00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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