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印度商工部就粘胶长丝反倾销案作出终裁,裁定以最低限价方式限制粘胶长丝进口,丝丽雅和海丝特分别为3.91美元/公斤和4.04美元/公斤,低于新乡化纤及国内其他企业,惠美线业出口的绣花线不属于被调查产品范围,此案终裁结果对我市企业较为有利:一是总体上税率较低,保住了印度市场。据测算,此限价与终裁前出口价格比,仅相当于8%左右的税率。我市3户企业在调查期内的出口额占全国近60%,在获得最低限价基础上,仍可保持和扩大出口;二是经我方积极抗辩,绣花线被成功排除出了被调查产品范围,保证了惠美线业的利益,确保了对印度的出口;三是通过应诉,锻炼了队伍,增强了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加快了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在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的指导帮助下,涉案的3户企业组成了强有力的应诉班子,运用国际通行规则,抓住今年3月随薄熙来部长访问印度等有利时机,通过政府出面,加大抗辩力度,使案件朝有利于我方利益的方向转变。目前,丝丽雅正准备到印度投资办厂,绕开贸易壁垒,以保住粘胶长丝在印度的市场。
我市是反倾销大市,近年来,先后有4起反倾销案发生。此案是我市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又一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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