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区域性自由贸易组织的蓬勃兴起已势不可挡。目前,中国已与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和非洲等20几个国家和地区组建了12个自由贸易区。签订自由贸易区协定后关税逐步降低,货物贸易壁垒相继取缔,其中必然涉及货物原产地的判定问题,为该货物能享受的贸易优惠提供依据。判定货物原产地主要是防止出现“免费搭车(freer ider)”现象,即非本自由贸易区缔约国出口商先将货物运至一关税较低的缔约国,进行简单的加工处理,然后作为缔约国的原产品出口到其他缔约国,以享受较低的关税。
中国自由贸易区协定原产地规则现状
对加工贸易产品原产地标记管理松散。近些年来随着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加工贸易在中国已有了长足发展,加工贸易比重近几年均在55%左右。然而由于中国对原产地标记管理起步较晚,使用中国原产地标记的标准相对较低,加工贸易原产地标记管理松散会造成如下问题:第一、大量加贴“中国制造”的产品出现在国际市场,造成中国大量的贸易顺差,特别是在纺织、家电等敏感性行业与他国产生贸易摩擦,影响到中国的对外贸易环境。第二、很多加工企业利用我国对原产地标记管理松散的机会将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转移到我国,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第三、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呈现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趋势,给中国资源、环境带来很大压力。国家为引进高端生产技术制定的优惠政策,引进的只是大量加工装配,而缺少技术研发,“引进来,走出去”的国策未能得到完全的实现。最后由于消费者对个别“中国制造”产品的不满意会转移到其他贴有“中国制造”的产品上,影响出口。
中国自由贸易区协定原产地规则中缺少对服务贸易的管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已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虽然服务业的发展还相对滞后,服务贸易额却在不断上升。2006年,中国居民与非居民间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总额为1917.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1%。随着中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不断完善和发展,服务贸易必将成为后起之秀,这时降低服务贸易壁垒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对服务贸易原产地的判定也将成为制定各种相关政策的基石。遗憾的是除了中国与中国香港和澳门两地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有较详细的服务贸易原产地判定标准,其他协定均有待完善。深圳检验检疫局在此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引入知识产权成份进行“原产”资格审核,不仅使深圳华为公司出口到智利的高科技产品获得了进口国130万美元的关税减免,而且提升了“中国制造”的价值和形象。
中国自由贸易区协定原产地规则中缺少对政府采购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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