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谈CEPA
内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港澳的经济发展和与内地的经贸合作令人鼓舞,内地与港澳已经形成唇齿相依、密不可分的经贸关系。特别是2003年以来《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四个补充协议的签署与实施,更标志着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08年7月29、30日,内地又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五》,进一步扩大对港澳的开放。在CEPA签署五周年之际,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一、CEPA是内地最早对外签署的、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为港澳经贸发展做出全面优惠安排
记 者:2003年6月和10月,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此后五年又分别签署了五个补充协议。请问CEPA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实施进展如何?
姜增伟:CEPA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金融旅游合作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等方面对港澳做出了开放程度较大的优惠安排。
货物贸易方面,内地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输往内地的原产于港澳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目前已享受到零关税优惠的港澳产品已达2178种,基本囊括了港澳全部现有产品,并为未来有可能在港澳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预留了发展空间。截至2008年5月底,内地累计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16.6亿美元,免征关税额12.3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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