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什么是出国(境)劳务?
答:出国(境)劳务是指劳务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由经国家商务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赋予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称经营公司)、根据与国(境)外政府有关机构、团体、企业和私人雇主所签订的劳务合同选派到国(境)外从事经济、社会、科技等工作并依法取得合法收入的经济活动。
2、 问:国家对出国(境)劳务人员提供哪些保护和支持?
答: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您出国(境)务工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主要措施有:
(一) 国家对经营公司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凡是拟向国(境)外派遣劳务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报国家商务部审查批准后发给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二) 经国家批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的经营公司必须参加年检并依法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保证金在国(境)外劳务人员发生突发事件或纠纷时,业务主管部门可以动用此笔资金,及时妥善处理意外事件或纠纷;
(三) 进一步加强对外派劳务经营公司的管理。凡在省内招收外派劳务人员的经营公司必须在省商务厅办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在川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备案登记表》;
(四) 进一步明确了外派劳务纠纷解决管辖范围:由与国(境)外雇主签约的经营公司负全责、组织选送单位及当地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处理;
(五) 国家通过驻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在发生战争、暴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向劳务人员提供外交保护;
(六) 国(境)外雇主一般要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劳务人员还可购买外派劳务人员团体意外保险。在保险责任期内,一旦劳务人员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七) 您在国(境)外工作期间,如果家里发生紧急意外事件或出现暂时的困难,地方政府、经营公司及其委托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会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力所能及的帮助。
3. 问:怎样获得出国(境)劳务信息?[---分页---]
答:一般情况下,您可以从以下渠道获得出国(境)劳务信息(切不可轻信个人或个体劳务经营者提供的信息):
(一) 经营公司;
(二) 当地的外经贸(商务)、劳务开发和劳动就业等部门;
(三) 当地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四) 当地的外派劳务专业培训基地
(五) 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
4. 问:如何选择经营公司?
答:您首先要了解招收出国(境)劳务人员的经营公司是否持有以下资质文件:
(一)通过年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二)通过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由四川省商务厅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在川招收对外劳务人员备案登记表》;
(四)经营公司委托招收单位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委托书。
为了避免上当受骗,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经营公司
的有关情况:
(一) 向市商务局或宜宾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了解,电话: 8226181, 8212088;
(二) 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了解,电话: 010-84242447, 84242557;
(三) 登陆商务部网站查询, http://www.mofcom.gov.cn
5. 问:报名前应该了解哪些情况?[---分页---]
答: 报名前,您要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一)前往哪个国家或地区、经营公司和国(境)外雇主的名称;
(二)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有无加班要求;
(三)报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办法、工作生活条件等。一般情况下,国(境)外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
(四)经营公司是否提供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资格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五)经营公司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
(六)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招收单位是否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前款所述资料。
6. 问: 报名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您在经营公司或代理招收单位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会因前往国别(地区)和工种的不同有所区别,但一般包括以下资料:
(一) 中、外文个人简历(中文由本人填写,外文由本人或招收单位代为填写);
(二) 身份证、毕业证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 小2寸彩色照片若干张;
(四) 其它资料。
7.问:为什么要参加培训和体检?[---分页---]
答: 专业技能培训将帮助您提高拟在国(境)外从事工作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帮助您顺利通过外派选拔考试;涉外知识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境)外工作。参加培训是您的权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没有经过外派劳务培训,您不能被派往国(境)外务工。
体检结果将决定您的身体状况是否允许您接受外派并圆满完成外派任务,可以避免因身体原因而导致违约并给您造成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
8.问: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通过外派选拔考试后,您和经营公司要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并和国(境)外雇主签订《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因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出国(境)后,国(境)外雇主除支付您工资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水电气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牙病不在医疗保险之内)和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出国(境)和回国飞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您必须保存好所签钉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9.问:出国(境)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答:出国(境)前,您自己需要负担的费用,要根据您与经营公司或其委托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包括:
(一)体检费:体检由经营公司或其委托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也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二)培训费: 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确定,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具有外派培训资格的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时间至少48个课时;
(三)护照、签证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四)离境前国内交通费及住宿费;
(五)打防疫针费用:按出国人员检疫中心实际收取支付;
(六)公证、认证费:按实际收取支付。一些国家的工作许可申请,要求您办理有关证书、证明的公证或认证,可由经营公司或其委托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代为办理;
(七) 综合服务管理费:按照您与经营公司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支付给经营公司或接受其委托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10.问: 为什么要交纳综合服务管理费?[---分页---]
答:在您和经营公司或接受其委托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或者其它协议中,根据国家规定,要求您交纳一定数额的综合服务管理费。
综合服务管理费是经营公司和接受经营公司委托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为您出国(境)劳务提供组织、管理和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 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财企[2003]278号》文件规定,从2004年起经营公司不得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
11.问: 综合服务费的交纳标准是多少?
答:如果您与国内的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综合服务管理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境)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25%;
如果您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综合服务管理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境)外工作期间内的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
具体交费多少,您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
请注意:您交费后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今后一旦需要退费时可作为依据。
12.问:是否还要支付中介介绍费?
答:如发生中介费,应该由经营公司支付。
13.问:出国(境)劳务手续包括哪些?如何办理?
答: 出国(境)劳务手续包括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
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有的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得传染病。有的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先办理个人资料公证。这些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户口簿、身份证、
学历证书、照片等。
国外手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国(境)外雇主负责。
办好上述手续,您就可以出国(境)工作了。因经营公司或国(境外)雇主的原因不能派您出去,经营公司要退还您已交纳的综合服务管理费。如属您个人原因或非人力可以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出国手续费不予退还。
14.问:在国(境)外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国(境)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执行与国(境)外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切不可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它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
履约期满后,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在国(境)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终止执行,您必须回国。回国后您可以要求经营公司按比例退还综合服务管理费,您的其他损失根据有关合同追讨。
15.问: 在国(境)外工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答:您在国(境)外工作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雇主没有按照《雇佣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和加班费,受到欺负打骂等;还可能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紧急事件。发生上述情况时,您可以通过如下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 您与雇主的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二) 如果您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或按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 通过自己或经营公司均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以向我国驻在国大使(领事)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或进行咨询。
(四) 如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 经营公司和使(领)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
16.问:出国劳务人员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您还需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一)国外并非到处都是黄金,您一定要谨慎选择经营公司或其委托招收单位,仔细确认招聘信息的可靠性,以免上当受骗。
(二)遇到问题时,您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有违法举动。
(三)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可参加任何当地的政治组织和邪教组织。
(四)如果您需要将工资存入银行或汇回国内,一定要通过正规银行。不要为了赚钱而轻易相信那些利息比较高的私人小银行,避免受骗
(五)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出国(境)务工期间,国家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您是通过不正规途径出国(境)务工,或者在国(境)外违法犯罪,您的权益就难以的得到保护。
(六)您的护照、工作准证等重要文件,可以委托经营公司的现场代表或雇主统一管理,也可以自己妥善保管。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情况,请参加出国(境)劳务培训。
|